根据人才市场的信息我电话联系了珠江电缆厂,劳动纠纷案例:2009年在广州人才市场看到奔达康集团公司(珠江环市电缆厂)招聘广告招聘销售经理月薪是1800元。地址在广州花都区毕村,对方说过来面试下,经过 初步的面试和了解相关销售产品及薪资,还必需自费体检拿了体检演讲入职了珠江电缆制造有限公 司,每周回公司打卡三次,主要销售珠江环市牌电缆,就正式在珠江环市电缆厂任职销售经理。可是发 工资时和招聘时的薪资就根本不是一回事,扣除杂七杂八的莫须有的费用就剩下1000--600多块钱,最低 时拿过400多块钱,广州花都区2009年的最低工资是1100块钱,曾经直接询问财务人员对方说公司就是这 样规定的有意见找老板去,珠江环市电缆厂任职期间都没有见过老板,只是知道老板姓候棉湖人,任职在珠江电缆厂,名片和工卡都是珠江电缆厂的发工资盖的工资条的章又是广州市奔达康贸易有限 公司,2010年6月左右,突然接到公司的销售林总监的通知要我和公司另外一位同事操持就职手续,接到通知感觉到莫名其妙,直接找到林总监询问原因,底是什么理由要我操持就职手续,并要对方说 明原因,对方直接说就是解雇我两人并要求我规定的时间离开珠江电缆厂,对方无理的要求 和淫威下我自愿操持了就职手续,接下来我感觉到无奈和维护我合法权益,进行了劳动仲裁 由于我对劳动法不熟悉和没有能力请律师,第一次是拿了名片和工作证告广州市珠江环市电 缆厂,仲裁员说你工资是广州市奔达康贸易有限公司发的而且又有章,建议我撤诉更换仲裁主 体,这样对我申诉主体有利,就撤诉了广州市珠江环市电缆厂的仲裁,改为广州市奔达康贸 易有限公司为仲裁主体,期间原告没有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安全,投诉到花都区新华税务局并提交了广州珠江环市电缆厂和广州市奔达康贸易有限公司自己有关系证据,对方也派人到上述公司去调查,结果是上述两家公司都没有我自己的任职记录,并正式回函给我自己,经过仲裁我初步得到仲裁 结果,尔后原告从仲裁到法院和中院发回从审,都在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恶意克扣,极力回避,百 般无赖狡辩,目前一级法院就此案从2010年仲裁到法院至今依旧没有判决,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 等到应用的维护,如此的奸商必需有得到法律的严惩,维护国家的稳定和谐,维护公民的劳动权及合 法权益,希望得到正义人士的协助伸张正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公民的合法权益谁来保护珠江电缆